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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省、市《2023年休禁渔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我县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作业类型

除以休闲为目的垂钓行为之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二、禁渔时间

全县内陆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三、相关要求

(一)对在禁渔期内从事违规捕捞作业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在禁渔期内使用电、炸、毒鱼等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阻碍和妨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行为。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0316-5231871

文安县公安机关:110(各乡镇派出所)。 

 

特此通告。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