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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消费十条措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浏览次数:

一、扩大汽车及油品消费。充分利用省级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在市商务局统一组织下,联合汽车服务业商会及金融机构,利用“6·18”“国庆”“双十一”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等主题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购车抽奖、赠送加油卡等方式对城乡居民汽车消费给予补贴,积极促进汽车消费。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助力提振汽车消费潜力。加强成品油行业规范化管理,支持成品油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丰富销售业态,壮大油品业务,拓展非油品业务。

二、稳住家电家居居住类商品消费。倡导绿色消费,争取省级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购家电分期免首付、免手续费等促销活动,引导市场扩大以旧换新家电品种,加强对新技术产品的推广,激发居民消费活力。指导大型零售企业举办家装节、家具博览会等展销活动,提升全县各类家具、建材企业服务水平,鼓励消费者更换、新购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促进家具家装消费。加快发展长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性住房供给,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三、提振餐饮消费。在全县餐饮行业选取符合条件的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参加全省的“冀菜·崇礼菜单”,宣传推广“十百千”工程。视情况发放餐饮专项消费券,活跃餐饮市场,扩大餐饮消费。

四、拓展文化旅游消费。丰富文化产品供给,适时发放文化惠民卡。组织参加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举办文旅消费月、非遗购物节促销活动,扩大特色非遗和文创商品销售。增加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开展“大美燕赵·冀忆乡情”乡村游系列活动,推介一批乡野休闲景点线路,促进乡村消费。

五、办好消费促进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幸福河北欢乐购”活动,根据我县实际,通过“政企对接”“银企对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啤酒节”“夜经济消费季”“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等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以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激发消费者购物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县财政安排消费券专项资金,组织各类消费促进活动10场以上,挖掘消费潜力,推进消费全面回暖。

六、完善县域消费基础设施。一是争取省级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健全便利店、综合超市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2022年新增连锁便利店5家以上。二是积极争取省级农贸(菜)市场提档升级专项资金,选择大围河兴围农贸市场为项目主体,通过农贸市场改造、提档升级,进一步拓展市场服务功能,改善居民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品质。

七、培育电商龙头企业。积极组织我县企业参加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争取省级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开展我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龙头主体的示范和产业带动作用。坚持培优扶强,推动电子商务创新融合发展。

八、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对餐饮、零售、旅游、运输等特困行业的纾困扶持政策,在退税减税降费、降低成本、便利经营等方面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对餐饮、零售、旅游、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按政策规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失业补助金,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暂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规范现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研究特困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九、加强财政税务支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进一步降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十、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放,满足贷款主体融资需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降费让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丰富大宗消费和农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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