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文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切实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冀政字〔2022〕42号)、《文安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依法治县委〔2022〕3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文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行政复议委员会是由县人民政府建立的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机构。主要职责是为文安县人民政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业意见。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任期为3年,可以续聘连任。
二、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选聘条件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具有其他特定专业背景,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的国家公务人员和社会专业人士,具体条件如下:
(一)熟悉文安县情、社情、民情,熟悉地方政府组织法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规则,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房地产、土地征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业,有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的精力履行职责;
(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四)不属于司法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文安县政府网站、文安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7日。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文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文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一科。
2.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文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报名表》扫描件及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发送至邮箱zhang0148@126.com。
3.邮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文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文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一科。
(三)审核及聘任
1.文安县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行政复议委员会拟聘任名单。
2.拟聘任人员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聘任为文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四、其它事项
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由文安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6-8658148
文安县司法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