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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4084/2024-00173主题分类:土地发布机构:孙氏镇
发文日期:2022-08-10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孙氏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孙氏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孙氏镇 发布日期:2022-08-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田长制”模式的耕地保护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各环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重点,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我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保护。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加强用途管制,严控建设占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建立管护制度,压实乡和村级农田管护责任。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体系,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坚持合理利用。严格耕地利用优先序,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组织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部门联动。强化部门管控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

坚持奖惩并举。建立考核机制,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级田长给予通报表扬,对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村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镇、村二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全面压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严格,确保完成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形成数量不减、质量提升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田长

镇级设立田长、副田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田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田长,结合实际分片分区负责。

村级设田长,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田长由村“两委”成员担任;以村民组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民组设置网格管理员,由村民小组负责人担任。

(二)明确田长职责

镇级田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巡田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负责管护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镇级副田长协助镇级田长开展工作,落实责任区域相关工作任务。

村级田长负责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工作,建立耕地保护监管网格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护和宣传,督促耕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三)设立田长制办公室

镇级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级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再确定相关人员,办公地点设在镇自然资源所。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顺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图、数、线”一致。强化耕地用途管制,按照“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镇根据承担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组织编制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实施方案,有序组织实施耕地恢复,并报镇政府组织编制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镇自然资源所和镇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恢复耕地的认定与验收。科学实施国土绿化,不断优化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探索构建造林绿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机制。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严格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核定,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建档立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坚持定量、定质、定位、定用、定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现状种植棉、油、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调整,严禁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花卉苗木、草皮、果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等“非粮化”行为。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论证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的审核和管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进行复核完善,更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临时用地确需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期满后及时复垦为耕地。

(三)巩固提升耕地质量。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促进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生态优美。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有序推进轮作休耕。大力实施农村撂荒地整治,防止耕地闲置、荒芜。

(四)加强耕地监测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力度,加强政府执法监督部门与检察、法院、公安等机关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耕地犯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健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合理、有序、逐步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各地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按规定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统筹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措施,配备工作力量,确保体系责任到位、制度政策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镇级建立田长运行、部门协作、巡查执法、信息管理、督查监管、考核评价等机制,为田长会议调度、部门分工协调、常态化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工作督查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奠定制度基础,构建完整高效的田长制运转工作体系。各级田长制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程序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

(三)保障工作经费。政府要统筹涉农资金对耕地保护的投入,保障田长制工作经费。加大耕地恢复与补充、耕地进出平衡、耕地质量与生态保护、耕地动态监测、执法监管和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投入。

(四)严格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镇级田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田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在田长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公众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环境。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积极开展跟踪调研,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全镇田长制工作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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