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4017/2023-00459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对政协文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
对政协文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机构: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3-1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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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欢、高文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孟家务村、吕公务村、小赵村、贺曲村四条乡村道路返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孟家务村、吕公务村、小赵村、贺曲村四条路在公路路网数据库中属于乡村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一章第八条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建设和养护工作”的规定,应由所属镇村负责修建。若所属镇村有重新修建计划,并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我局将配合乡镇申请改建计划,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补贴资金。同时,我局将协助乡镇积极向县政府申请,纳入县政府重点工程计划。 感谢您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县交通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印章) 2023年7月24日
领导签发:杨东星 联系人及电话:纪钰琨 523334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会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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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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