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gb/2024-0048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取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公告 |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取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公告 |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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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41号令)有关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确保质量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取农机驾驶培训机构1家。文安县农业农村局计划2024年组织开展农机驾驶员培训2期,每期学员20-30人不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服务内容 1、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包括: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机械原理和驾驶理论知识培训,涵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学习;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实操技能培训,涵盖驾驶入库、田间作业、路面驾驶等上机实践培训内容。 2、培训时间和地点由文安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出的培训机构商定。 二、培训机构选取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培训相关课程的理论教学能力,有多年农机驾驶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2、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一定的师资力量,培训机构的教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实操教练员不得少于3人。理论教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实操教练员应当具有相应准驾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无酒后驾驶及吸毒记录,未发生造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农机事故,培训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兼职从事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驾驶培训教练员队伍; 4、有一定的教学设备,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其中,拖拉机不得少于3辆,联合收获机不得少于2辆;理论考试电脑设备不得少于6台; 5、具备规范整理驾驶培训档案材料的能力,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存档、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6、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8、愿意在文安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培训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 2、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相关照片(不同角度拍摄的培训教室照片和培训场地照片、教练农机车辆照片)。 有意愿参与选取的农机驾驶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申报材料依次胶装成册后报送至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公告和材料报送时间 公告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17:30止。 五、 公示方式 公告申报材料报送结束后,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评审工作,最终结果在文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或异议,可咨询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316-5232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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