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31026MB1D987772/2024-002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科技工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9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文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文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
发布机构:科技工信局 发布日期:2024-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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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有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食盐专营制度,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施标准抽取,从而确保年度随机抽查比例合格,并将抽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监管处理到位、惩戒到位。 二、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三、抽查事项内容 1、是否资质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建立真实完整的批发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3、是否按规定达到社会责任储备要求 4、能够准确及时完整在河北盐行业经济运行管理平台报送相关数据 5、食盐来源是否可追溯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对持有食盐批发资质的文安县盐业公司进行食盐专营行政执法检查。 (二)抽取比例 企业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100%比例随机抽取。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我局成立了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节能与综合利用股联合局办公室共同负责此次随机抽查等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 2、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我局根据现有的检查人员库进行抽取。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将在库人员随机分组,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3、检查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 4、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实施全覆盖检查,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通过“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检查人员要根据职责和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 监管到位。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检查工作,强化认识、提高站位,积极发挥职责作用。在工作制度机制中着力,在组织、协调推进上发力,在检查、督导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加大督查力度。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三)加强责任意识,积极协调配合。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同相关等部门协作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双随机、已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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