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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434-0/2024-00931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07-02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4-07-02


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安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

 202312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注册资产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内资企业

   (二)抽查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上推送的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每个等级阶段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比例视情况确定,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3%。

    二、抽查时间

    202472日至1020日。

    三、抽查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公示信息检查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县局成立2024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国栋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信用监督管理股、各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督管理股,由李俊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市场主体公示信息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总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有管辖权的分局。

2.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我局根据现有的检查人员库进行抽取。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将在库人员随机分组,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3.随机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

4、各分局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实施全覆盖检查,并一次性完成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使用自己的帐号密码登录“工作平台”,自行打印“检查登记表”用于检查并存档。

    (三)抽查结果公示

     各分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通过“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工作平台”,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本次双随机抽查的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复核、公示务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

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各基层分局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 监管到位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次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务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处置并在“工作平台”录入处置结果(立案查处的,按相关程序进行,但查处结果必须按规定录入“工作平台”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双随机”抽查要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利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出发点,一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损害、影响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优化营商环境入手,依法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的机会,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指导市场主体主动改正或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推动我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出现检查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损害或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经营、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三)分局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局对口室沟通,局相关业务室要结合职责,积极指导、解答基层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四)分局务必于 20241020日前,将本次抽查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宣传报道情况作为其中一项)、抽查结果、后续处理、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局信用监管股,邮箱:gsjqjk2014@126.com。凡是不按时报送、数据核对不认真、后续处理结果无反馈的单位,局将在全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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