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gb/2024-0050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玉米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玉米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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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危害,提高粮食生产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农业丰产丰收,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使用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5号)要求,2024年在全县各乡镇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玉米病虫害防治)项目。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完成政策任务目标,现就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玉米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主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文安县各乡镇(农场、经济开发区)。 二、遴选范围:全县有意参与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玉米病虫害防治)项目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 三、防治形式:本次农业防灾减灾(玉米病虫害防治)项目全部采用植保无人机防治。防治后提供作业轨迹图。 四、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1、实施主体条件:在我县依法注册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服务组织负责人必须为文安县户籍。具有20架以上(含20架)植保无人机,日作业能力6000亩以上,飞防作业人员20人以上。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三证合一的提交复印件。 2、无人机条件:机具完整、性能良好、能安全有效开展飞防作业,载药量20L(含20L)以上。 3、作业机手条件:机手必须取得飞行驾驶证或培训合格证,有一定的作业经验。报名时提供机手身份证复印件,飞行驾驶证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五、遴选方式和遴选名额:县农业农村局组成2024年农业防灾救灾(玉米病虫害防治)项目遴选小组,对报名的服务组织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基础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机具准备情况、飞防作业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等进行现场核验并综合测评打分,按得分高低择优评选出1家服务组织(出现并列情况时,由评选小组就并列的服务组织再次进行评选,直至选出优胜者)。遴选结果将在文安政府网公示。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21日17点30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文安县农机推广中心站院内植保站(康乐南路)。咨询电话:0316-5231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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