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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4500/2024-01777主题分类:土地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4-06-18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转用告知书
文安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转用告知书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6-18

文安县国营李庄农场及所有职工:

为了文安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文安县20241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拟转用文安县国营李庄农场创业路东侧(东至:李庄农场地、南至:李庄农场地、西至:李庄农场地、北至:李庄农场地)的土地,面积约0.999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规定拟转用土地位于廊坊市文安县第2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11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文安县人民政府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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