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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4180/2024-00179主题分类:计划方案发布机构:兴隆宫镇
发文日期:2024-01-1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兴隆宫镇人民政府关于文安县兴隆宫镇大龙华村优质大棚桃项目实施方案
兴隆宫镇人民政府关于文安县兴隆宫镇大龙华村优质大棚桃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兴隆宫镇 发布日期:2024-01-16

 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奋力续写新时代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崭新篇章,努力把兴隆宫镇建设“民富镇强、美丽宜居、近悦远来”的新型现代化城镇,计划实施文安县兴隆宫镇大龙华村优质大棚桃项目。结合全镇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兴隆宫镇现有果园种植经验,探索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巩固和壮大农村集体收入创高效农业,发挥本地区位优势,夯实农业基础,促进全镇经济发展。

二、项目简介

1.项目所在地情况:

兴隆宫镇位于文安县最西端,处三市三县交界之地,毗邻雄安新区,距离白洋淀景区8公里,106国道贯穿全境,大广高速在西部过境,从北至南7条河渠流经全境,水资源丰富。大龙华村全村共有人口3300余人,耕地面积近5000亩,其中果树面积2200亩,技术管理人员12人,有高级农艺师1名,农艺师3名,技术员8人,2023年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2.项目名称:

文安县兴隆宫镇大龙华村优质大棚桃项目

3.资金来源:

2024年预计总投入59.76万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上级财政资金58万元和村级配套资金1.76万元。

4.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5.项目内容:

在大龙华村赵王新河堤北建设规模7200平米(共6个)大棚桃暖棚。

三、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收益用于兴隆宫镇公益事业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增加2.9万元,剩余收益用于大龙华村壮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

通过该村示范引领,带动全镇大棚桃及其他水果产业发展,打造雄安周边集农业观光、果品采摘、休闲餐饮于一体的特色产业,带动广大群众增加收入,增加就业人员200余人。

四、产权分配及组织形式

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由兴隆宫镇政府与大龙华村委会签订合作协议书,实施年限15年。该项目实行四权分开,使用权、占有权归大龙村村委会所有;处分权归兴隆宫镇政府所有;项目益权,一部分(每年2.9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余部分用于大龙华村壮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

五、项目各方权利和义务

1、兴隆宫镇政府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确定主管副职负责该项目实施,选择管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致力于乡村振兴的优质村委会,并与签订协议实施项目。

2、兴隆宫镇政府负责宣传和发动,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前期工作。

3、大龙华村委会负责保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拨付到兴隆宫镇政府,兴隆宫镇政府再发放到脱贫户。

4、若项目遇不可抗力因素,难以保障拨付收益金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相应对策,要服从各相关部门的监管,配合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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