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40199527-2/2024-00100主题分类:气象、水文、测绘、地震发布机构:气象局
发文日期:2024-01-0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河北廊坊市文安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北廊坊市文安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4-01-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为重点,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条例要求在“文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示方面。我局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按照相关保密制度,公开信息逐级审查,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政务公开。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利用平台更加方便实现信息充分共享和交换。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可靠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一把手负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人员还需要进一步熟悉流程。

2、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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