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482-6/2024-01022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4-11-05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2024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2024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11-05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根据《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115日至20241226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河北省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冀双随机办〔20206号)和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冀双随办〔20224号,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对排污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1. 排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2.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一)抽查对象范围

排污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二)抽取比例

企业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A类1%、B类2%、C类3%、D类4%的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县局成立全县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凯琦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执法队长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由陈庆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有管辖权的执法中队

2.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我局根据现有的检查人员库进行抽取。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将在库人员随机分组,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3.随机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

4、执法中队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实施全覆盖检查,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中队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通过“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执法中队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 监管到位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各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执法队要协调联动,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执法中队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执法中队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总结于1226日前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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