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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40490090-2/2023-00260主题分类:计划方案发布机构:住建局
发文日期:2023-10-1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住建局2023年度实行“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安县住建局2023年度实行“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10-16

抽查日期:202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一)随机抽查对象

先期对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人防工程建设,房屋预售企业所管辖具有资质的企业建立责任主体分类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随机抽查内容

按照住建局权力清单目录中的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确定符合“双随机”检查事项目录,对其进行抽查。

(三)随机抽查方式

整合相关资源,建立相关数据库,为“双随机”检查机制的实行搭建技术支撑。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各随机抽查主体按照资质类别、规模大小、建筑面积等特定条件,通过电脑抽取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检查。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行政执法效能。计划从执法人员名录库抽取四名执法人员分两组进行抽查。

对随机抽查对象,各随机抽查主体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各随机抽查主体检查,主动整改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响应平台已于公布。

(四)分类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合理适度,切合实际,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对所有在建工程、房屋预售企业采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一律按不低于3%抽取检查。

 

 

文安县住建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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