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4156/2023-0033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苏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3-04-0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文安县苏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
文安县苏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 ||||
发布机构:苏桥镇 发布日期:2023-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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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我们依据《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清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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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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