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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fj/2016-00017主题分类:财政发布机构:县信访局
发文日期:2016-11-2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县信访局 发布日期:2016-11-21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概况及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部分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不易理解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县信访工作思路,拟定信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二)、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查办信访案件,负责县委、县政府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办公室工作。

   (三)、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全县信访形势及信访工作状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提出对策与建议。

   (四)、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保障国家、省市和县重大政治活动顺利进行,参与处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性、群众性事件。

   (五)、负责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年度目标中有关信访工和进行考核。

   (六)、协助国家信访局、河北省信访局和廊坊市信访局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上访问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县委、县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七)、督促检查和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建设;负责全县信访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国家信访局、省市信访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决算为县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
 第
部分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见附表 

 部分 中共文安县委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2.3万元,本年收入157.58万元,本年支出163.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81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2.3万元,本年收157.58万元,本年支出163.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81万元。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14.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6万元,比去年减少0.677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公;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4.25万元,接待共计106批次950人,比去年增加3.65万元,增加原因是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工作对接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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