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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fj/2018-00028主题分类:组织机构发布机构:县信访局
发文日期:2020-06-22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安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机构:县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0-06-22

第一条  根据《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廊办字【2018】7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文安县信访局(简称县信访局)为县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县信访工作思路,拟定信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诉求,督导查办信访案件;负责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工作。

(三)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全县信访形势及信访工作状况,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协助保障国家、省、市、县重大政治活动顺利进行,参与处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五)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农场党委、管委,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及县直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对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年度责任目标中有关信访工作进行考核。

(六)协助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县委、县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七)负责县级领导接访、包联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有及“三级调处”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领导讲话起草和会议筹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全县信访数据的统计分析和通报;负责开展重要信访问题的分析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报道,征集办理人民群众建议;编辑、发行内刊;承担县信访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值班应急、后勤事务、保密机要、安全保卫等工作;牵头办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觉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

(二)信访督查室。负责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督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提出对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委实话责任追究的建议;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宣传、督导考核工作;推动全县“法治信访”工作;负责“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办理县政府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指导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三)网上信访股。负责办理群众通过网上投诉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综合分析和通报“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情况;负责指导检查各地各部门“网上信访”和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四)来访接待室。负责全县各地群众来访(来电)的接待处理,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审理信访案件;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处理上述范围内的疑难复杂来访事项;负责综合分析和反映上述范围的重要来访信息;协调进京赴省到市以及县域内的各项信访维稳值班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到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的劝返工作。

第五条  县信访局机关编制14名(行政编制6名,锁定事业编制8名)。正股级领导职数4名,副股级领导职数1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县信访局所属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文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文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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