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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文安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的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国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进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依法指导全县吸引外资工作,规范域外招商引资活动。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全县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综合协调、指导经济开发区(聚集区)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我县进出口贸易的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和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执行上级拟订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九)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节约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十三)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县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县服务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实施省、县级粮食、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五)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煤制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等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监管油气、新能源市场运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参与电力市场的监管。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六)监测研判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货物进出口工作,拟订全县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商务外事活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七)研究拟订全县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负责提出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技术进步。承担全县商务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八)组织谋划、实施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并协调、调度、督导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文安县政通道28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联系方式:0316-5231243

负 责 人:金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