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文政通〔2018〕6号
文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管区管委,各园区管委,城区街道办,机床市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农机发〔2017〕1号)、《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业机发〔2017〕2号)以及《廊坊市农业局、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农机监〔2017〕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开展好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规范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人培训等工作,逐步建立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全程监督管理,实现农机事故有效遏制、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总体目标。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示范乡镇比例和示范乡镇辖区内示范村比例均达到40%。在建设6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基础上,12月底前完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行业、生产经营者分工负责的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农场、管区、园区、机床市场、城区办(以下简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巩固全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农机作业重点区域、农机事故多发地段、农田、场院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重拳治理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警示约谈制度,确保重大农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规范农机监理许可工作,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规范上道路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扎实做好农机源头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信息登记、核实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外省籍拖拉机事故多发态势。
(三)加强农机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农机化培训大行动,扎实开展“十个一”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农机安全宣传,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为农民机手答疑解惑,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将外省籍拖拉机驾驶人、所有人纳入流入地安全管理教育范畴,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驾驶意识。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农讯通、手机信息平台等各类新型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依托县级农民学校、农机培训基地、技能培训等平台,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插秧机、谷物烘干机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四)强化农机事故演练,增强农机事故应急和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因地制宜指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和评估活动,加强农机事故处理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机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农机事故勘查、认定复核、赔偿调解、事故报告、统计上报、分析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农机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文安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
组 长:王润库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方永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王香臣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苏克臣 县安监局主任科员
杨志淏 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振生 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李雨良 县工商食药监局副局长
李 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武卫国 县国土局副局长
孟宪群 县气象局副局长
刘德民 县农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农场、管区、园区、机床市场、城区办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王香臣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县农业局: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管理,宣传等工作,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指导、督促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开展好农机安全各项工作,修订完善《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县安监局:将农机安全列入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之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县公安局、交通局:严格查处上路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协助县农业局妥善处理好道路外农机事故,严防因农机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
县工商食药监局、质监局:会同县农业局定期开展农机维修质量监督检查,做好全县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气象局、国土局:及时发布气象、地质灾害等信息,提醒恶劣气候条件下农机安全注意事项。
四、工作要求
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是全县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好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的组织、宣传、服务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功。
文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