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安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19号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安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文安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文安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进一步深化全县文明校园水平,加大全县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主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实现学校周边“道路畅通、学生安全、文化健康、环境整洁”的目标,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为文明校园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交通秩序整治,确保交通安全
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3、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4、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突出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学生安全
1、开展学校及周边重点人员排查整治。各乡镇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乡村、单位和校园,全面排查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性格孤僻、心理失衡、人际关系紧张、邻里纠纷突出、债务缠身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疏导化解,认真做好稳控工作;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要会同基层组织逐一见面谈话教育,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危害学生安全。
2、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条件、经营者责任义务,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销售低价劣质食品行为。清理整治学校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等,依法规范服务行为禁止出售“三无”食品;加强学校周边午托班、托管班、“小饭桌”的日常监管,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的发生。
3、开展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活动游商和无证照摊点专项整治。取缔校园周边无取得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门店及流动商贩、无证照摊点。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小卖部、小超市、文具店等,依法规范服务行为,禁止出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等。
4、开展未成年人禁烟专项宣传整治。组织未成年人禁烟宣传分队,定期定点在中小学周围附近向广大居民、零售客户发放法制宣传页,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宣传力度。同时,在卷烟零售店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等警示语标识,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采取“错时查、突击查”的方式,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5、开展中小学周边医疗环境执法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取缔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对非法行医坚决取缔,对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严厉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回访巡查,与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村医形成三级防护网络,确保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为中小学校园周边营造一个健康的医疗环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三)突出文化娱乐整治,确保文化健康
1、依法清理在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歌舞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和娱乐场所,依法取缔“黑网吧”和“黑电子游戏厅”。
2、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出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非法出版物,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非法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3、整治音像店、书店,查处学校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不良游戏软件等行为;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防止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突出社会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安全
1、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讲座、模拟教学等多种方式对师生开展校园欺凌、校外安全、自我保护等教育引导。
2、开展新闻媒体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宣传。在今日文安报、县广电台、县政府网、文安文明网等新闻媒介上开设“未成年教育保护宣传”专栏,系列刊发交通安全、文明礼仪、消防安全、法律普及、食品安全等教育知识,广泛宣传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关新闻,发挥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宣传。县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学校要积极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群团组织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作用,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或“开放周”等活动,形成家校联手育人的风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让校外教育队伍对学生开展教育,充分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在节庆日、寒暑假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健康向上的活动,使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接受教育,丰富知识,开阔视野。
负责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把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中,严格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机制,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考核。行动期间,县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校园及其周边,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播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式检查,情况通报全县。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顶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同时向广大师生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另外,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必要时设立监督举报牌,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