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7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杨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刚,县委巡察办主任黄长生,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健龙及巡察组成员出席会议。会前,县委巡察办主任黄长生主持召开了与县法院党组书记张国威的见面沟通会,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健龙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杨烁作了重要讲话,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健龙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法院党组书记张国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该院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警参加会议。
杨烁同志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检查,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和纪律监督,目的是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并对开展好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希望县法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接受巡察、全力配合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并彻底解决问题,上下齐心、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县委巡察组和县法院党组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巡察作为一次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纪律是否严明、工作作风是否过硬,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勇于改革创新的全面政治体检,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量推动巡察全覆盖。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圆满完成巡察工作任务。“是否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对组织是否襟怀坦白的考验,是对宗旨意识是否牢固的考验。希望县法院党组坚定立场、态度鲜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李健龙同志详细介绍了巡察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等相关情况,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明确巡察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对象特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使命,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二是明确工作方式和时间安排,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工作安排,县委巡察组将按照党内法规规定,充分运用各种工作方式,主要通过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置了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联系信箱。三、强化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本轮巡察时间紧、要求高,要完成好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不但需要巡察组全体同志的努力,也需要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巡察双方要摆正位置,各司其职,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自觉带头,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张国威院长代表县法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拥护县委决定,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在我院取得圆满成功。一是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全体干警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度重视这次巡察工作,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落实县委巡察组的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巡察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二是密切配合,全力保障。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既是县委对我们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院干警要本着对党、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自觉接受巡察作为提高党性修养、完善自我的一次政治洗礼,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对标对表,统筹推进。全院干警要认真落实好巡察组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批评意见虚心接受,主动认领,对照检查,深刻反思,把问题找准找实。同时要把巡察工作与做好当前我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接受巡察组的检阅。
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文安法院工作一个月,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533626021,专门邮政信箱:文安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转县委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waxwxcz002@126.com,联系信箱: 文安法院门口。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均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反映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