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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投资七条政策措施明白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 浏览次数: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政策内容: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围绕“4+3+2”产业发展定位,谋划一批优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应急医疗救助等补短板惠民生项目。动态完善谋划项目清单,6月底前将年度投资计划全部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

适用对象:县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操作流程:1.项目单位提交项目前期手续;

2.县发改局初步审核并入项目库;

          3.市级审核、省级审核合格后完成入库。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底

责任分工: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农场、经济开发区负责上报符合条件项目,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筛选并入项目库。

联系方式:李志平   电话:0316-5231243

二、全面提高审批效率

政策内容:县政府组成工作专班,点对点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项目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线政策解答、在线评审等。推行容缺审批,对项目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有关次要条件或手续欠缺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行政审批事项先行受理。申请人在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由审批机关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适用对象:县域内需要办理审批事项的主体

操作流程:1审批事项的主体按要求线上提交项目资料;

2.审批部门线上进行审批;

3.对项目基本条件具备行政审批事项先行受理。申请人在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由审批机关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底

责任分工:县行政审批局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工作。

联系方式:王奕昭   电话:0316-5037700

三、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政策内容:凡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的重点项目,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对能耗强度低于全平均水平(2025年预期值)的新建项目(“两高”项目除外),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能耗强度高于全平均水平(2025年预期值)的新建项目,需实行能源、煤炭消费等(减)量替代。积极争取数据中心及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力争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或省级能耗单列

适用对象:县域内建设项目

操作流程:1.凡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的重点项目,实行“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2.对能耗强度低于全平均水平的新建项目(“两高”项目除外),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能耗强度高于全平均水平的新建项目,需实行能源、煤炭消费等(减)量替代  3.积极争取数据中心及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力争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或省级能耗单列。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底

责任分工: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农场、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工作。

联系方式:赵海云   电话:0316-5238358

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

政策内容:精准对接国家扩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6月底前发行完毕,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加大中央和省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全年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实现新的更大突破。

适用对象:符合资金支持领域的建设项目

操作流程:1.按省市下达的通知,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提交项目前期手续;2.县发改局初步审核通过后,项目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3.县级锁定后推送到市级、省级进行锁定。4.资金拨付。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底

责任分工: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农场、经济开发区负责上报符合条件项目,县发改局对项目初审后进行县级锁定,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刘江涛  电话:0316-5231237

李志平  电话:0316-5231243

五、保障项目顺利施工。

政策内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资,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

适用对象:县域内在建项目

操作流程:1.下发专用通行证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资2.乡镇为单位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兑现时间:2022年12月底。

责任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专用通行证制度,并按要求下发,县住建局,各乡镇、农场、经济开发区负责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

联系方式:孙卫东   电话:0316-5233346

董志凯   电话:0316-5255585

六、保障货运物流通畅。

政策内容: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坚持“保安全、保供应”并重,政策不加码,开辟“绿色通道”满足建筑用料。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堵塞等问题,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

适用对象:县域交通干线

操作流程:1.开辟“绿色通道”满足建筑用料2.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堵塞等问题,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底

责任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路网监测调度,如出现路网阻断堵塞等问题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农场、经济开发区负责协助解决。

联系方式:孙卫东  电话:0316-5233346

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政策内容: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资金按规定用于再投资。积极向民间资本推出优质项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

适用对象:民间投资项目

操作流程:1.积极向民间资本推出优质项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2.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

兑现时间:2022年12月底

责任分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乡镇、农场、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工作。

联系方式:李志平  电话:0316-523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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