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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明白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 浏览次数:

一、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帮扶

1、政策内容

组织律师为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帮扶。

2、适用对象

县域内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3、操作流程

县司法局组织引导律师针对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法律帮扶。

4、兑现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责任分工

县司法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柱  电话:0316—8658148

 二、阶段性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

1、政策内容

全省涉企公证标准降低幅度原则上不低于30%。

2、适用对象

(1)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决议、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等;

(2)证明财产合同(协议);

(3)证明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4)证明委托、声明、保证等;

(5)证明自然人(仅限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等;

(6)证明招投标、拍卖、开奖、公司会议、选举等现场监督类公证;

(7)保全证据;

(8)提存公证;

(9)公证登记。

3、操作流程

公证机构对符合适用情形的涉企公证事项主动降低服务收费。

4、兑现时间

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责任分工

县司法局及公证机构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萍  电话:0316—5234404

 三、深化涉企法治宣传服务

1、政策内容

(1)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2)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

2、适用对象

社会公众和各类企业。

3、操作流程

县司法局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活动,进行法治宣讲服务。

4、兑现时间

(1)8月份,结合“八一建军节”组织开展涉军维权主题示范宣讲活动;

(2)将每年9月定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针对企业需求,开展示范宣讲和集中宣传活动;

(3)10月份,印发“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方案及标准;

(4)12月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示范宣讲活动。

5、责任分工

县司法局负责该项政策的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爽  电话:0316—8658152

 

      相关链接: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