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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好河北省“1+20”一揽子政策精神,我局决定将进一步放宽申报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贷款报名条件

1、2016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已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2名以上人员就业的创业人员。

2、男(18-57周岁)、女(18-47周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4、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商业贷款(首套住房贷款和车辆贷款除外);

5、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8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注:已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保险补贴人员不能申报。

二、报名准备材料

贷款人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各3份,二寸白底照片4张,《就业创业证》(报名时即可办理)。

三、贷款担保方式

申办贷款时需由文安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实行一对一担保且担保人年龄为:男55周岁以内、女干部50周岁以内、女工人45周岁以内。

四、合理分担贷款利息

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贷款利息为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目前当日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咨询电话:0316-5232404  (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 2022年11月15日

报名地址:文安县就业服务中心(原就业服务局)三楼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