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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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水费较多的问题 | ||
来信人 | 刘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2-10-31 |
信件内容 | 我是文安镇南关村租户。租住在南关马书强家。2022年6月份开始至今,我自己并不经常洗衣服,但使用600多元生活水,随即与供水公司联系,未给明确答复,希望政府帮忙协调,处理水费与实际使用的水量不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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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完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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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城发公司 | 回复日期 | 2022-11-03 |
办理结果 | 接到交办件后,城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到供水公司进行调查。工作人员立即通过智慧水务平台调取反映人自2022年6月份至今用水数据,通过反映人所用水表上传智慧水务系统数据显示,该用户2022年7月4日至8月12日期间用水量较大,系统提示该用户用水异常。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将核实情况告知反映人,并耐心的和反映人进行了解释。但反映人表示对水表有怀疑。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如果对水表有疑问,可根据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用户对结算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校验,水表误差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供水单位应当负责更换水表,支付检验费和相关费用,并退还多收取的水费的规定对水表进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