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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农场、开发区及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负责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查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违法违纪工作;协同县有关部门考察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领导干部。

(九)接受县人大、政府对部门有关法规、规章的咨询。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安县司法局办公地址:文安县文安镇国泰道168号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冬季 13:30—17:30  夏季14:30—17:30

办公电话:0316-5231966

传真号码:0316-8658102

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