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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用灾区临时性公益岗位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浏览次数:

为做好灾区就业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开发设置灾区临时性公益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针对灾区就业困难人员征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全县共计32人,服务期最长不超过1年,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4050”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就业转失业后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年龄计算以自然年龄为准)

2、“零就业家庭”成员:具有我县户籍的城镇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或离岗状态、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3、城镇低保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登记失业的一名成员。                          

4、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而完全失去土地,(界定标准以当地政府现行标准为依据)登记失业的一名成员。

5、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三级、四级)的有劳动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

6、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完成后直接招用原企业职工中已满女43周岁男53周岁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计算年龄以与改制后企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

7、夫妻双方失业人员:夫妻双方均已进行失业登记或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成员,女35周岁以上未满40周岁或男45周岁以上未满50周岁,且未享受其他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8、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烈士配偶、父母、子女中的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9、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县户籍且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0、贫困家庭劳动力: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成员中未就业的大龄劳动力人员。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文安县就业服务局三楼就业促进股

3、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灾区临时性公益岗位信息表)

4、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残疾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文安县灾区临时性公益岗位信息需求表


                      

 

2023年10月26日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