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采留段雨污管网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采留段雨污管网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文政办〔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4年3月3日由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3〕1036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重要民生工程,统筹当前和长远,把灾后重建纳入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大局,与实施重大国家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有机结合,围绕保障受灾后群众生活、恢复生产秩序等方面,尽快谋划确定一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实施方案》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参照《关于做好京雄城际铁路(永清、固安、霸州)建设征收补偿工作的实施方案》《津石高速公路大城、文安段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规定》《廊坊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廊坊市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德高速(文安段)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2019〕90号)《固安县关于做好京雄高速、京德高速、荣乌新线高速固安段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2019〕65号)《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道S327(新区至文安段)石桥村至廊沧界段建设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2023〕1号)等文件。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方案分为七个方面: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
二是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为保障文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采留段雨污管网项目建设红线区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房屋征收补偿、青苗与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工作。
三是基本原则,遵循权限合法、程序正当、补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是主要标准及补偿。重点围绕土地、房屋、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助详细制定了各项补偿标准。
五是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明确了组织架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
六是资金管理,明确了资金管理相关要求。
七是法律责任,明确了各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八是其他事项,对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后的执行标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方案的实施日期和未尽事宜的解决办法。
相关政策文件:《文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采留段雨污管网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