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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文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 浏览次数:

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文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经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当地律师协会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律师。

二、具体岗位职责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职责。

1.按照要求列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等公务活动会议;

2.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3.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审查以政府或者其他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6.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7.参与政府或者其他工作部门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

8.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9.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竞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需从事法律服务满5年以上),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4.熟悉文安县情、社情、民情,熟悉地方政府组织法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规则,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房地产、土地征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5.竞聘律师所在执业机构成立满3年以上,且拥有专职律师5人以上;

6.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表彰或被评为优秀或先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期限及考核要求

受聘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与县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每半年评估考核一次,对半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顾问单位,可提前终止服务合同;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顾问单位,次年不再续签服务合同。

四、服务费用

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预算金额为每年不超过25万元(以中标价为准)。

五、工作模式

(一)办公地点。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地点设在县司法局或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或县政府办公室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日常工作。工作日至少安排1名受聘律师值班,值班律师协助处理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业务;律师团队负责人按照要求列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等公务活动会议。在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应及时向县司法局报备其所担任辖区内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法律顾问情况。

六、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超出规定期限的不予接收。

2.竞聘形式:竞聘律师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竞聘律师团队成员不超过2个执业机构,不少于5名执业律师。竞聘律师团队成员均在同一机构执业的,以律所名义进行申报;竞聘律师团队成员在2个机构执业的,以2个律所联合名义进行申报。

竞聘律师将《文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竞聘报名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律师事务所花名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证以及取得荣誉和推荐报告等相关材料,邮寄至文安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也可以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可制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报名者姓名政府法律顾问)发送至:falvfuwujianduke@163.com。县司法局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综合评议,县司法局根据评议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报名申请表中提出意见,加盖印章。联系电话:0316-8658107

县司法局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综合评议,县司法局根据评议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

 

附件:文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竞聘报名表


 

 

文安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