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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安县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9日 浏览次数:

201932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安县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要求,县处非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文安县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文安县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县决定于2019年5月-6月组织开展全县范围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5)59号文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争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主要任务

(一)全面部署。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以下简称各乡镇)、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内容。一是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案例解析等形势介绍非法集资的显著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是加强风险信息提示。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时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加强信息监测,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是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乡镇及各处非成员单位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提醒广大群众“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切忌贪小便宜吃大亏。重点讲清“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政府不买单”,消除群众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宣传重点。一要加强面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商务写字楼、拆迁区、产业聚集区、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的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所在乡镇要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二要注重加大偏远地区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学生群体加强宣传,并通过广大学生向家庭宣传拓展。

(四)宣传创新。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乡镇、部门工作人员向相关专家、学者、村街负责人、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群众语言,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要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放工作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村街、进社区、进家庭,做到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此外,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的播放工作,协调辖区内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官网以及公共交通宣传载体等全年持续播放,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

三、责任分工

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安排部署相关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处非办负责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总结汇报等工作,负责宣传资料内容的搜集整理,为各乡镇政府、各处非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内容。集中宣传月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督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县人行、银监办要组织我县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照省、市相关安排部署,发挥自身优势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在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形成浓厚氛围。各银行及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进行宣传,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

县人行要利用反洗钱系统,排查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要对5月份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县电视台每周至少三次在黄金时段插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今日文安》报要开辟专栏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工作;为治理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组织各相关单位依法做好并加快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妥善处置有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县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开展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活动,建立常态化的广告发布审核、检查机制,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发布与传播;对县域内投资咨询公司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对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销合作社要结合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和《防范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暂行办法》,对负责指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推动合规运作、健康发展。

县发改局、科技工信局、住建局要在5月份分别组织开展股权投资、投资担保、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担保领域,房地产行业,典当行等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县科技工信局负责组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域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县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要在5月份分别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养老领域、教育系统、医院系统等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交通局要组织县内出租车、公交车,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各乡镇要参照全县工作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扎实做好本辖区的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

印发全县《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全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按照县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25日至6月15日)

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全县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督导调度,提升宣传效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集中宣传月期间,县处非办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暗访,提升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报请县政府通报批评。

(三)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工作时效。各乡镇、各处非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并于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县处非办汇总。报送地址:县政府小楼403房间,联系电话:5285080,联系人:赵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