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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南关村村民居民用水为什么按商业用收费
来信人 胡亚光 来信日期 2021-10-01
信件内容

自打缴水费一直是居民用水价格,从水改不知道为什么自来水公司给改成商业用水了。找自来水公司好几次不给解决问题,一条街一样很多为什么有居民用水价格和商业用水价格,望领导解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完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水务局 回复日期 2021-10-12
办理结果

接到交办单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供水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反映人所反映地址为南关钟楼南侧路西商业门店楼,该商业门店楼在供水公司登记一块水表,一楼租给他人经营,楼上自家居住,属于商住混用。按照《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规定,不同用水性质共用一块结算水表的,按照最高供水价格收取水费,所以供水公司按照商业用水价格收取该处水费经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解释,反映人按商业用水缴纳了水费情况调查清楚后,反映人对此事已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