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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王金明等七名同志见义勇为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委政法委调查研究,拟对王金明、王文革等七名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勇救他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

王金明,男,1967年9月15日出生,文安县大围河乡东邹村人,党员,现任东邹村支部书记。

王文革,男,1962年1月18日出生,文安县大围河乡东邹村人,群众,现在东邹村务农。

王  建,男,1981年4月16日出生,文安县大围河乡东邹村人,群众,现东邹村个体户。

董井波,男,1964年10月3日出生,文安县大围河乡东邹村人,群众,现在东邹村务工。

尹  君,男,1966年2月3日出生,文安县大围河乡东邹村人,群众,北京市中亚丽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宗增全,男,1964年3月3日出生,文安县大围河乡东邹村人,群众,现在东邹村务农。

卢双印,男,1975年10月1日出生,文安县大围河乡中邹村人,党员,现在东邹村务农。

见义勇为事迹:

2021年4月4日13时30分,大围河乡民族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面包车(车牌号:川A·FW712)偏离路线撞断路边树木,车身严重变形,车头冒出浓烟。恰巧东邹村王金明、王文革、王建、董井波、尹君、宗增全6人和中邹村村民卢双印驾车路过,见此情形,王金明迅速拨打了120电话,卢双印拨打了119报警电话,随后王金明组织其他6人找来扳手、钳子等工具进行现场施救,因车身严重变形,车门紧闭很难打开,王金明、董井波、尹君、宗增全四人在驾驶一侧,王文革、王建、卢双印在副驾驶一侧,大家借助工具将车门打开,先后将司机及其妻子、孩子救出。此时车头已经起火,随后卢双印联系伤者所住村街和消防出警人员,王金明从车上找来一个灭火器,其他人拦住过路车辆找来三个灭火器,随后马上投入到灭火过程中。待消防人员赶到时,火已被扑灭。面包车一家三口被救出时,司机头部受伤已经昏迷,其妻子和孩子也已惊吓过度,待120急救车赶到后,及时把伤者送至县医院抢救。被救助人张家国经县医院诊断为左侧第4-9肋、左侧第5-6肋骨折、头额顶部皮肤挫裂、头额顶部皮下血肿;其妻子郭小琼经县医院诊断为右侧第3-5肋骨折、胸部软组织挫伤。4月13日,被施救者一家出院后,第一时间找到王金明等人,当面表示感谢,并送上见义勇为锦旗一面。

王金明等7名同志不顾车辆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第一时间进行抢救的行为,为抢救伤者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以上有县委政法委对王金明、王文革、王建、董井波、尹君、宗增全、卢双印七人,被施救人张家国、郭小琼的询问笔录,案件出车单、县医院诊断证明书,面包车发生事故前后的照片为证。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25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文安县委政法委政治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6-5282050,0316-5231444(传真)

地址:文安县行政中心大楼605房间

邮政编码:065800

 

 

 

 

 

中共文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