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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安县推进城区内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5日 浏览次数: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安县推进城区内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安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文安县推进城区内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文安县推进城区内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届省委第18次常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基本医疗服务向基层社区延伸,全面筑牢社区疫情防控网底,更好地发挥基层防控“哨点”作用,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的通知》(冀政办传〔2022〕2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本着规范统一、按劳分配的原则,完善居民小区卫生站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健康守门人作用,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进一步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二、工作目标

将2021年8月份以来已设置的“小区卫生服务点”改建为小区卫生站。2000人以上小区设置一所卫生站,不足2000人的小区按照“就近相邻、每2000人至少设置1所”的原则,联合设置卫生站。小区卫生站新建、改建工作,于2022年4月7日前全部完成,实现全覆盖。4月8日开始集中验收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小区卫生站设置标准

所有新建、改建的小区卫生站均按照“小区名称+卫生站”的原则统一命名、统一标识,由县行政审批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小区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门头牌匾要规范、醒目、统一(名称:“居民小区名称+卫生站”,材质及颜色:铝塑板、规定标准绿色(C100 M5 Y60 K0),牌匾字体:方正粗圆体,字色:白色)。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临时隔离房间应当单独设置;至少配备1名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配备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注射器、测温仪器、消毒防护用品、药品柜及必要的办公用品。

(二)明确小区卫生站功能定位

小区卫生站以小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承担三项职能:一是组织动员小区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参与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指导测温、验码、登记、消毒等工作,配合对重点风险人员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协助进行发热人员转运;三是完成文安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参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的做法,在居民小区卫生站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工作人员姓名、性别、职称、联系方式、去向等内容。小区卫生站24小时全天候为居民提供服务,打造群众身边的安全卫士。

(三)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文安镇卫生院对小区卫生站实行人、财、物和业务统一管理。对政府举办并纳入一体化管理的小区卫生站,医务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经费,比照当地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现行资金保障渠道管理。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范围的,可统筹上述资金予以保障。小区卫生站所需药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配送,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诊疗费等收费项目由文安镇卫生院统一结算。

四、责任分工

(一)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卫健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方案;人社、财政、审批、住建等部门全力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做细,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二)兜清底数。由文安镇、经济开发区、县民政局负责,兜底摸清各区域常住人口底数和小区数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向县卫健局提供信息。

(三)规范设置。按照提供信息,由县卫健局负责,科学规范设置居民小区服务站,按照2000人(含)以上小区设置一所卫生站,不足2000人的小区按照“就近相邻、每2000人至少设置1所”的原则联合设置卫生站。同时,负责小区卫生站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考核管理等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小区卫生站门头牌匾规范设计,小区卫生站摆放合理规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自身职责,全力配合、支持小区卫生站建设工作。

(四)规范机构和人员。县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方案政策指导,配合县卫健局按照相关要求和卫生站设置规划统筹卫生站人员招聘工作。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为各小区卫生站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确保卫生站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五)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负责,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相关配套资金、基本药物补助、养老保险、运行经费、改建租赁费,按要求及时拨付到位。按照资金保障渠道要求,加大小区卫生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力度,落实小区卫生站日建设、运行、人员待遇等各项经费的保障工作。县医保局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一般诊疗费)按要求及时拨付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摸底部署阶段。2022年3月19日-3月20日,对小区人口、范围进行划定,建立台账。(责任单位:文安镇、经济开发区、县民政局)

(二)筹备实施阶段。2022年3月21日-3月31日,完成小区卫生站选址、新建、改建及人员配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文安镇卫生院)。2022年4月1日-4月5日。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4月6日-4月30日。组织专家现场验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2022年4月8日-4月30日,迎接省、市级现场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协调推进。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分工负责,随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二)强化分工协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做好深入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卫生站设置全覆盖政策的宣传解读,健全一体化管理组织,让广大小区卫生站医务人员增强信心,凝聚共识,积极主动做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真正起到群众健康“守门人”作用。

(三)强化督导,落实奖惩。县卫健局定期开展督导,并建立督导、评价、通报、整改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确保小区卫生站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的,全县通报并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