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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支持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浏览次数:

一、推进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

1、加快落实科技企业补助政策。继续支持科技企业补助项目,奖补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加快省级政策资金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增长、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进行奖励,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创新创业平台服务能力。(县科工局、县财政局负责)

2、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电子信息、精密仪器、绿色建材、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实施5项以上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积极争列一批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催生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对成功批复省级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的企业,按照成果创新能力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励,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县科工局、县财政局负责)

3、积极争取开发区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持文安经济开发区做大做强,积极争取上级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企业、创新团队、创新载体等方面的财政专项经费组合支持。(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健全完善一批科技创新政策

4、支持重大项目“揭榜挂帅”。积极争取省级“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对成功立项并通过评价验收的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项目,分别按项目榜单实际支付金额最高40%和3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分别不超过500万元和300万元。制定出台县级“揭榜挂帅”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利用国内外优势科技创新资源,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县科工局、县财政局负责)

5、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推进科技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争取省级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经费支持,对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根据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增长情况按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鼓励我县高新技术企业争创科技领军企业,并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县科工局、县税务局负责)

6、支持创新平台提质增效。加大县级财政科技资金对研发平台、孵化载体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绩效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文安经济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加大科技企业培育力度,对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年纳税额首次达到10万元的,给予孵化载体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前行58科创园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优先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及众创空间内科技创新项目,积极推进大学生创客和企业入驻。(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

三、优化提升一批服务企业措施

7、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系列政策应享尽享。组织税务、科工等部门向企业精准推送减免税政策,简化优惠办理程序,优化退税审批流程,加强线上和线下政策辅导和培训,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县税务局、县科工局负责)

8、加速科技成果推送和转移转化。常态化征集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密集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众创讲坛等活动20场以上。选派50名各级科技特派员,深入园区、乡镇、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培育一批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构建咨询、培训、技术转移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过程服务链条,实现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县科工局负责)

9、开展企业精准对接科研院所“双百互进行动”。聚焦北京中关村、中科院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在中试孵化、研发制造和配套服务等环节积极开展对接,组织10次以上域内企业走进北京科研机构和高校实验室活动,与科研项目团队“精准对接”,支持企业带着技术需求直接参与到研发活动中;组织10次以上北京科技专家为域内企业“把脉问诊”活动,开具科技创新体检报告,为企业创新提供专业和系统的服务。(县科工局负责)

10、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发布科创专属信贷产品清单,开展系列银企对接活动,持续引导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创新服务方式、信贷产品,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县科技局、县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