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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对外办公信息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1日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冀政字〔2022〕42号)》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文安县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现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对外办公信息公告如下:

办公场所

文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邮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国泰道168号 文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

E-mail

waxxzfy@163.com

联系电话

0316-8658148

 

文安县司法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