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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露天秸秆垃圾焚烧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杜绝各类火灾隐患,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及《文安县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就严禁露天秸秆垃圾焚烧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县行政区域内全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落叶、生活垃圾等行为。

二、全县已实现红外线视频监控和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一经发现焚烧行为,将自行监控锁定违法点火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露天焚烧的人员,由属地政府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依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对点火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妨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乡镇、农场、经济开发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引导村民委员会制定和完善秸秆垃圾禁烧的村规民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者和农户。

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做好禁烧工作,积极监督举报违法点火行为,杜绝露天秸秆垃圾焚烧。

监督举报电话:

县生态环境分局:0316-5238358

文 安 镇:0316-5255200    左各庄镇:0316-5384125    大柳河镇:0316-5377240    滩 里 镇:0316-5104206

新 镇 镇:0316-5311198    史各庄镇:0316-5322155    兴隆宫镇:0316-5112224    赵各庄镇:0316-5062226

苏 桥 镇:0316-5308001    大围河乡:0316-5333467    大留镇镇:0316-5391088    德 归 镇:0316-5090007

孙 氏 镇:0316-5011128    李庄农场:0316-5286611    小务农场:0316-5392588    新桥农场:0316-8658056

黄甫农场:0316-5031057    界围农场:0316-5350311    智能装备产业园:0316-5288809

特此通告。

 

 

文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