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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0日 浏览次数:

为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企业领导班子素质结构,激发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发公司”)的生机与活力,满足文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县城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急需紧缺、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进行市场化选聘。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诚信务实、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洁从业,热爱国企工作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风控意识和战略思维无不良从业记录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或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程序包括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入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0日17:30。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填写的《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1寸蓝底免冠近照电子版、相关学历和从业证明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waxcfrlzy@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名称备注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

市场化选聘计划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本人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从业证明材料、2张1寸蓝底免冠近照。复审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三)综合测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竞职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应变能力和执行能力。竞职演讲的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近3年履职情况、优势和不足、任职后工作思路及设想等,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答辩提问主要由评委提出问题,应聘人员现场作答,答辩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情况打出分数。综合测试顺序由当天抽签决定。评委成员县城发公司指定相关专业人士组成。

综合测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测试总成绩=竞职演讲x40%+答辩x60%。合格分60分。

(四)组织考察

选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县城发公司高管选聘领导小组选派2名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的成员组成。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遇有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关任职要求或本人自愿放弃应聘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讨论决定

   由县城发公司高管选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测试和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六)入职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公示

就拟聘人选的基本情况、拟聘职位等在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城发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选聘岗位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县城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期一般为3年。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构成及支付

县城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实行年薪制,一般基本年薪占40%效益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占60%。聘任单位和拟聘任人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工资支付形式等内容,并通过签订聘任合同进行明确。

县城发公司定期对聘任人员的工作任务(项目)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效益年薪。县城发公司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人员,应按合同约定扣减效益年薪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评价指标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效益年薪下不保底。

(二)工资调整

工资按照双方聘任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一般不作调整。当人力资源市场同类人员或本县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上报城发公司股东,经股东同意后,工资水平可视情调整。

(三)任期激励

工作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或作出特殊贡献的聘任人员,以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根据经营绩效考核结果,县城发公司申报股东审批同意后,可在规定工资外给予任期激励

(四)其他待遇

1)聘任人员参照执行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假期制度。病假、事假间,工资中的基础年薪部分按县城发公司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的基本工资计发比例发放,效益年薪部分按县城发公司的规定执行。

2)聘任人员节假日福利费、疗休养、体检、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参照县城发公司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3)聘任人员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文安县有关人才政策。

(五)经费保障

聘任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等所需经费由县城发公司进行保障。

有关要求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错过招聘的,后果自负。

3、本次市场化选聘工作由县城发公司高管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2、《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