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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部门联动 扎实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

作者: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浏览次数:

为切实防控学校幼儿园、医疗养老机构、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9月份以来,文安县精心谋划,多措并举,组织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县政府食药安委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文安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卫健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召开了专项治理行动会商及联查推进会。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治理台账。对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市场监管局会同主管部门分别开展了联合督导检查。

二是强化培训,开展人员考核。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以会议、约谈、现场观摩等形式,分别对所辖领域的单位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结合培训,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标准规范。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体局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目前,组织开展集中培训12场次,累计培训各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00余人,培训考核率达到100%。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全面发现和整改隐患。在单位食堂主体自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及各主管部门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情况、后厨环境、“三防”设施、餐饮具消毒、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人员管理等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形成清单,挂账督办。对存在较大风险的食品安全违法问题,依法依规立案处理。

四是加强行业管理,全力推进“明厨亮灶”。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可视化监督,公开公示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医疗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检查单位食堂495家次,发现问题75家,相关问题均在限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立案查处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起。文安县将持续发力,严格落实“三方责任”,常态治理集中用餐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牢群体性用餐的安全底线。